一、比賽宗旨:促進各大專院校已畢業之桌球校友聯絡情誼,提倡桌球運動。
二、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大專校友桌球協會。
三、協辦單位:台北市政府體育局,台北市體育會桌球委員會,台灣長青桌球委員會。
四、贊助單位:陽盟貿易股份有限公司、東暎體育用品企業有限公司,體育部全民運動署。
五、比賽日期:2026年03月22日星期日 9AM-7PM。
六、比賽地點:臺北市體育館(紅館)7樓。地址: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0號7樓。
七、比賽制度:
本比賽以學校為單位,只能非甲組(本協會自定義)選手參加。視報名總隊數而定,依平均積分決定前12~16隊為乙A組,其餘為乙B組、>=50歲為炳組、及女子組共4大組。每場5點3勝制,每點5局3勝,每局11分。
各組均採6人5分制,單單雙單單,單雙不可重複。最多可報名9人。
比賽分組辦法:初賽每組3~4隊(依報名隊數而定),採分組循環取前兩名進複賽。去年前四強為種子,其餘分組以最高前6位隊員之積分平均值為依據做S型分布,同校錯開。複賽單淘汰,複賽當場電腦抽籤,分組冠亞軍分開於上下半區,同校不再錯開。
八、報名資格說明:
所有參賽選手都必須符合『校友』的資格,亦即曾在國內某大學、研究所、或博士班取得畢業證書(修課、學分證書不可)。譬如,您如果是A大畢、B研畢、C博肄業中,您可以代表A、B其中一所學校,但不能代表C校。由於教育制度改革,學校的改制、合併一律概括接受,譬如A校改制為B校,後為C校合併,只要有A或B校畢業證書均可代表C校參賽。請注意,基於分組錯開需要,如果隊伍混合了 A 校及 B 校的選手,報名必須代表 C 校,如果取名代表 A 或 B 校,則不能有混合選手。
凡符合資格者,女子亦可報名乙、炳組。但不論男女,一人只能報名一隊,不可重複報名。
甲組選手(本協會自定義) 係指大學體育系主修桌球、年齡不足45歲者。其餘均可視為非甲組,可以參加乙組、炳組或女子組比賽。本團體賽不適用甲組選手參加。
炳組資格:年齡大於等於50歲(民國65年或以前生)者。
比賽前若有一方質疑對方校友資格時,雙方需提出畢業證書影印本或其他證據以證明自己的校友身分。為維護比賽意義及和諧,請切勿違反報名資格。若經發現有人違反資格規定,將取消全隊比賽資格,所有比賽成績不予計算。資格之爭議以當日主辦大會裁定為準。
接到報名後,大會將立即公布隊伍名單,若有人提出質疑,主辦大會有權去函要求已報名的校友提供畢業證書影本檔案以供查核。
報名時不須先上傳選手大頭照,賽前大會將去函要求缺照片者提供,沒有大頭照不能上場比賽,敬請配合。
當您報名本比賽時,表示您已經同意報名時所提供的資訊被公佈在大專校友桌球協會的官網及臉書粉絲專頁上。主辦單位元可能會錄影部分當天的比賽,如果您未提出異議,表示同意公開影片。
定居海外的大專校友(可不同大專學校畢業、不同國籍)可組聯隊報名參加,但名單、畢業證書需由主辦單位專案審核通過。請注意:曾經留學國外、已經回國定居的校友不符合本條定義。
九、報名:
報名費:各組每隊2000元。
報名方式: 一律線上報名。
報名截止前取消報名者可全額退費,截止後不可。分組公布後不可更換隊員名單。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2026年03月08日(星期日)下午6點止,逾期恕不受理。
隊數限制:乙組:48隊,炳組:16隊,女子組:16隊。不限制每校報名隊數,先報先得。尚未匯款者視為未完成報名,排在後面候補。
如果報名時姓名寫錯,將造成選手的積分為0,將造成大會工作人員在積分計算上極大的困擾, 請再三確認隊員的姓名沒有寫錯,分組公佈後不得要求更改。
十、獎勵辦法: 前三名(季軍並列)每隊頒發紀念獎牌9枚。
十一、比賽規則: 採用中華民國桌球協會審定發行之最新桌球規則,膠皮須符合ITTF公佈核准名單內。本比賽將使用『摩擦係數檢測儀』例行在賽前檢測長顆粒膠皮,當您報名時,表示您已經同意受檢,並接受大會的正當性及裁決。
十二、比賽用球: Nittaku 40+ Premium 日製有縫塑料球。
十三、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隨時公布修正之。報名之後請密切注意大會官網、大專校友桌球協會Facebook專頁訊息,尤其是比賽開始的時間。如果您不注意,以致於錯過比賽,大會無法負責。
十四、本次比賽不提供便當或瓶裝飲用水,午餐請自行解決。場館提供飲水機使用,基於環保因素,並請自備水壺、水杯。
十五、性騷擾防治:對他人性騷擾者,若觸犯刑法,將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如遭遇性騷擾事件,可撥打113保護專線尋求協助,或撥打110向事件發生地警察機關報案。
十六、報名本次比賽者,同意主辦單位基於辦理『第19屆大專校友盃桌球團體錦標賽』之目的(含保險、資格查核、賽程安排、錄影及成績公告),於賽事期間及地區內蒐集、處理及利用報名者之個人資料(含姓名、肖像、聯絡方式及畢業證書等)。
